8月24日,由于单位的原因
装修改造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高区一个金融单位被高区消防大队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0万元罚款。这也是我市消防部门开展大调查以来的第299份处罚书。
根据《消防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提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但在最近的消防监督检查中,高区消防大队检查人员发现,高区某金融单位在装修改造施工过程中未按规定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根据有关规定,高区消防大队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施工,并处以10万元罚款。8月24日下午,该单位缴纳罚款。
据介绍,为完善消防监督工作体系,进一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项目,市公安消防支队与安全监督、工商、质量监督、文化、城市建设等部门,重点关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了大量的消防安全风险。到目前为止,市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11456人,发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4人,责令三停单位68人,发布行政处罚决定299人,罚款405.27拘留17人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