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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装修合同马虎不得 无独有偶
    龙年新年即将来临,省会很多业主家 装修这个项目也进入了最后阶段,但业主张先生因为装修最后一笔钱的问题而停留了很长时间。张先生说:如果你不急于在几年前搬进新家,你必须互相争吵。
          业主:很憋屈的交了尾款
   
    我家还没装修完,但是 装修公司现在要求所有的余额。最近,省会市民张先生打电话求助。当我签订合同时,我和妻子没有注意到余额是在12月10日之前交付的,但现在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
       据报道,张先生于今年9月底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11日以后开工,今年年底完工,工程款为3.7万元。很多都是口头上说的。他们只三次付款,没想到合同上写的是12月10日前交的。‘尾款’。”张先生表示。
       经过多次谈判失败,急于搬进新家的张先生别无选择,只能妥协。他自称是委屈地交朋友‘尾款’”。
        律师:装修合同不得粗心
   
    无独有偶,在本报家装投诉平台QQ群里有人反映尾款问题,和张先生遇到的情况非常相似。
       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斌说:大多数第一次装修的业主在签订装修合同之前都不会仔细研究合同条款,但当他们真正发现问题时为时已晚,最终不得不为自己的疏忽买单。‘尾款’正是业主更容易忽视的一项。
       张斌提醒,在签订合同时,除了注意合同上的印章外,我们还必须仔细研究具体条款,并注意家居装修公司漏报项目。同时,如果是承包商和材料,合同中使用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的产地、品牌和单价也应在合同中列出。